(纳尔)卷。 7号4 / 1996 年 10 月至 12 月 [ 行政命令 NO. 295,1996 年 10 月 7 日] 为执行关于莫罗民族解放阵线 (MNLF) 成员并入菲律宾武装部队 (AFP) 的和平协议作出规定,鉴于,最终和平协议(以下简称菲律宾共和国政府 (GRP) 和摩洛民族解放阵线 (MNLF) 于 1996 年 9 月 2 日签署和平小组主席 Manuel T. Yan 大使和 Nur 教授之间的协议MNLF 小组主席 Misuari;鉴于,总统于 1996 年 10 月 2 日发布第 371 号行政命令,宣布在菲律宾南部建立一个和平与发展特区(ZOPAD),并为此成立菲律宾南部和平与发展委员会(SPCPD)和协商会议;鉴于,该协议规定,五千七百五十(5,750)名MNLF成员应并入菲律宾武装部队(AFP),其中250名应被吸收到辅助服务中;鉴于,该协议进一步规定,有关将多民族解放军部队编入 AFP 的所有其他事项,其中未明确规定,应由总统作为 AFP 总司令规定;现在,因此,我,菲德尔·拉莫斯,菲律宾总统,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融合期。 — 多民族解放军部队并入菲律宾武装部队应在协议第一阶段期间或在根据宪法组织的新的地区自治政府成立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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