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11, v.5, 634 [ 行政命令编号265,1992 年 1 月 30 日] 指导 1992 日历年在政府运作中继续采用经济措施 鉴于,必须将公共部门赤字限制在国民生产总值的 2.7%,以实现经济稳定计划的目标1992 日历年;鉴于,鉴于最近的经济发展,预计 1992 年的税收收入将比最初预计的少 120 亿披索;鉴于,鉴于资源有限,政府有需要保持审慎的政府开支,并继续精简其运作;鉴于,在确定替代收入资源之前,所有政府机构的约 120 亿披索付款必须推迟/扣留;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CORAZON C. AQUINO,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所有国家机构,包括政府拥有和控制的公司,特此指示从他们根据 RA 计划的非个人服务拨款中留出 5% 的储备金根据上述法案第 67 条,第 7180 号或 1992 年一般拨款法案 (GAA)。公共工程和公路部下的学校和医院建筑拨款以及道路维护基金和国内收入拨款将免于该储备金。此外,所有机构应从其在 GAA 中的非个人拨款中另外预留 5% 的准备金。就这一额外储备而言,以下拨款应予豁免:菲律宾国会、司法宪法办公室、国内收入拨款、国际承诺基金和重建与复兴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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