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在 1991 财年继续采用某些经济措施[行政命令编号224]

相关行业:行政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1年06月13日
MOP, Bk 11, v.5, 518 [ 行政命令编号224,1991 年 6 月 13 日] 指导 1991 财年继续采取某些经济措施鉴于,虽然可能会取消某些经济措施以腾出更多授权资源来执行政府计划,但仍需保持谨慎的政府支出;鉴于,有必要澄清所有相关机构需要采取的其余措施;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CORAZON C. AQUINO,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第 1 节。承保范围。 1991 财年,所有国家政府机构,包括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和地方政府单位,均应受本条例规定的经济措施的约束,但以下情况除外: 为本行政命令的目的,由地方资金资助的地方政府活动, 应指国内收入分配 (IRA)、特定税收分配 (STA)、地方政府收入稳定基金 (LGRSF) 和其他地方产生的收入来源;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政府财政援助,特别是股权、补贴、偿债预付款和税收补贴的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证券交易委员会。 2.具体的经济措施。 1991 财政年度将继续采取以下经济措施: 推迟聘用顾问、合同工和临时工。应推迟聘用顾问、合同工和临时工,但下列情况除外: 贷款协议条款和条件明确规定为这些项目聘用顾问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外援项目;根据现行政策或法律以合同方式配备人员的机构;条件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过截至 1990 年 12 月 31 日的实际人员或热身人数;雇用合同工和临时工,其薪水可从法律特别授权的一次性资金中收取,但须由部门秘书或有关机构负责人确定其服务的必要性;政府医院重新雇用兼职医生;为休假人员雇用替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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