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10, v.5, pt.2, 252 [ 行政命令编号377,1975 年 12 月 27 日 ] 恢复 1975 年 9 月 19 日被解雇的某些官员和雇员,并处以适当的处罚 鉴于 1975 年 9 月 19 日,政府中约 2,000 名官员和雇员被命令解雇;鉴于,在对上述官员和雇员的一些案件进行评估和评估时出现错误,导致他们被解雇;鉴于,为纠正此类错误,发布了 1975 年 10 月 24 日的第 370 号行政命令,设立了一个委员会,负责审理要求重新考虑被解雇的官员和雇员的申请,并对这些官员和雇员的所有案件进行审查;鉴于,在对被解雇的官员和雇员的案件进行仔细审查并评估支持他们被解雇的证据后,委员会建议一些官员和雇员应受到比彻底解雇更少的处罚。现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费尔迪南德·马科斯,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对 204 名官员和雇员的处罚低于彻底解雇和立即复职在被解雇之前,他们的姓名出现在他们所担任职位的附表中。但是,在 1975 年 9 月 19 日至根据本命令复职之日期间,这些官员和雇员应被视为停职。 1975 年 12 月 27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 (Sgd.) FERDINAND E. MARCOS 菲律宾总统 总统:(Sgd.) JACOBO C. CLAVE 总统行政助理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 Lib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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