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邦板牙省米纳林市法官费利佩·图阿松处以相当于一 (1) 个月工资的罚款[行政命令编号262]

相关行业:行政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0年12月12日
MOP, Bk 10, v.5, pt.2, 31 [ 行政命令编号262,1970 年 12 月 12 日] 对邦板牙省米纳林市法官费利佩·图阿松处以相当于一 (1) 个月工资的罚款, 涉嫌 (1) 故意不偿还债务和 (2) 赌博活动。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的行为违反了《新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该案由地区法官安德烈斯·阿吉拉尔(Andres C. Aguilar)在答辩人提交了对指控的答复后未出席正式调查后进行调查。关于第一项指控,申诉人似乎在马尼拉市法院第 168101 号民事案件中获得了基于对被诉人及其妻子支付 2,500 披索的期票的判决,“并按法定利率计算利息”从 1967 年 5 月 6 日起,直到全额支付全部金额,加上 P200.00 的总和作为律师费”。由于未发现被告人名下的财产,本案签发的执行令被退回。然而,被投诉人的答复称,他提出的分期偿还债务的提议被投诉人拒绝。在第二项指控之后,地区法官兼调查员发现申诉人的女儿 Emerlinda F. David 夫人的证词,即她看到被诉人玩“蒙特”并“听到”他在其他场合沉迷于这个游戏,不足以证明事实上,他确实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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