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6, v.5, 278 [ 行政命令编号204,1952 年 11 月 25 日] 创建信息媒体保证计划委员会鉴于,根据经修订的 1948 年美国经济合作法第 111 (b) (3) 节的条款,并于 2 月 19 日通过换文, 1952 年,菲律宾政府与美国政府签订协议,保证美国国民在菲律宾的所有投资,无论是否由 MSA 赞助,都不会被征用、没收或货币不可兑换;鉴于,根据上述协议的条款,本保证仅适用于菲律宾政府明确批准的项目;鉴于,美国政府现提议菲律宾政府根据上述协议的条款批准一项信息媒体担保计划,根据该计划,信息媒体,如书籍、期刊、报纸、电影和翻译权,传达科学美国出版商和出版公司将向菲律宾进口商提供有关美国的文化、技术、教育和其他信息;鉴于,在确定美国出版商提供的这些媒体材料的教育价值和相对重要性时,需要一个特定的政府机构来批准、修改或不批准将提交给菲律宾政府不时批准;鉴于,目前没有单一的政府实体可以审查这些申请,考虑到项目的各个方面,因为它们涉及:(a) 菲律宾教育计划对提供的媒体材料的需求,(b)外汇和进口管制措施现已生效,以及 (c) 允许在菲律宾积累属于美国政府的比索资金是可取的,菲律宾政府必须保证不被征用、没收或货币不可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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