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OG No. 33, 5502(2008 年 8 月 18 日) 727,2008 年 5 月 26 日] 根据经修订的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第 702 条,将 Limay 和 Mariveles 港口升级为主要入境口岸,鉴于 Limay 和 Mariveles 港口升级为海关主要入境口岸将补充努力,不仅进一步加快经济增长,而且促进巴丹及其外围经济特区的整体发展;鉴于,将利迈港和马里韦莱斯港的地位提升为主要入境港,将使该港口能够利用海关局等国家政府机构的人力补充和其他资源,从而加快基础设施和系统的发展,这将使港口获得更多的投资者和其他定位者;鉴于,港口内经济活动的扩大需要赋予利梅港作为主要入境口岸的地位;因此,我,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菲律宾共和国总统,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升级利迈港和马里韦莱斯港,以委托人身份开放它们进口港。 - 目前的利迈和马里韦莱斯港口特此开放并宣布为主要入境口岸,称为利迈和马里韦莱斯地区港口。第 2 节. 海关关长确定受影响收集区的管辖范围的权力。 - 根据经修订的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TCCP)第 701 条,经财政部长批准,海关关长特此授权重新界定马尼拉港的管辖范围,并划定新的主要入境口岸的管辖范围,该口岸将成为海关收集区第 XVI 号,被称为 Limay 和 Mariveles 区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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