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苏比克经济特区内注册企业的进口税收优惠和其他目的合理化[行政命令第660]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13日
103 OG No. 47, 7703(2007 年 11 月 19 日) 660,2007 年 9 月 13 日 ] 使苏比克经济特区内注册企业的进口税收优惠和其他目的合理化 鉴于根据现行法律,苏比克经济特区内的注册企业和企业免征国家内部税收以及为其业务运营进口原材料、资本货物和设备的关税。鉴于,有必要确保苏比克经济特区内注册企业进口的原材料、资本货物和设备仅是其业务活动和运营所需的 鉴于,政府需要额外收入来资助国家的经济和发展计划和项目 现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GLORIA MACAPAGAL-ARROYO,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并指示如下: 第 1 节 注册企业的进口苏比克经济特区内的企业或场所超过其注册业务或经授权的由原材料、资本货物和设备组成的业务活动的要求,将被视为在关税区内带入或出售,因此,受根据现行海关和税法支付税款和关税。第 2 节. 海关局和国税局应与苏比克湾市政府协调,发布适当的通知或通知,以澄清和/或简化超额进口的文件、税务处理和税款和关税的支付程序结束有效执行该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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