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菲律宾电影出口服务办公室[行政命令编号。第674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30日
104 OG No. 5, 693(2008 年 2 月 4 日) 674,2007 年 10 月 30 日] 设立菲律宾电影出口服务办公室 鉴于,政府的政策是最大限度地发挥该国作为国际电影和电视制作地点的比较优势,以创造收入、促进旅游业并提升国家形象国外;鉴于,加强与外国电影制片人和电影机构的联系和合作也将促进本地制作的电影在全球电影节和市场上的推广;鉴于,为鼓励外国电影和电视制作人在该国制作电影,整合、简化和简化对有兴趣在该国进行外景拍摄的外国制片人的要求是权宜之计。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设立菲律宾电影出口服务办公室。特此设立菲律宾电影出口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隶属于菲律宾电影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FDCP”)。该办公室应接受 FDCP 的行政和技术监督。它由办公室执行主任和以下机构的代表组成: 旅游部 贸易和工业部 内政和地方政府部 国防局 海关局 国税局 移民电影评估委员会菲律宾电影学院私营部门代表,影视行业各一名。...
建立菲律宾电影出口服务办公室[行政命令编号。第674章]pdf预览版
建立菲律宾电影出口服务办公室[行政命令编号。第674章]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