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特遣部队 SUBIC 置于总统反走私小组之下[行政命令编号第687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28日
104 OG No. 12, 2051(2008 年 3 月 24 日) 687,2007 年 12 月 28 日] 将苏比克特遣队置于总统反走私小组之下 鉴于,苏比克特遣队是根据第 384 号行政命令成立的,目的是防止和制止苏比克湾自由港和所有地区的走私和其他违反海关法的相关做法苏比克湾大都会管理局 (SBMA) 的管辖权;鉴于,大规模的走私、海关欺诈和其他相关行为损害了经济和国家安全;鉴于,有必要密切监督苏比克特遣部队的活动,以有效遏制苏比克湾自由港和 SBMA 管辖的所有地区的走私和其他违反海关法的做法;鉴于《宪法》第 7 条第 17 节规定,总统应控制所有行政部门、局和办公室,并确保所有法律得到忠实执行;鉴于,第 292 号行政命令第 10 章第 III 篇第三卷第 31 节第 2 段授予总统继续重组总统办公室行政结构的权力,以及转移总统办公室下任何职能的权力。任何其他部门的总裁;因此,现在,我,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 - 阿罗约,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置于总统反走私小组之下。特遣部队苏比克特此置于总统反走私小组的监督之下。部分 2. 有效性。本行政命令应立即生效。在我们的主,2007 年的 12 月 28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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