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OG。第 44 号,7294 号(2004 年 11 月 1 日)[ 行政命令号。 346, August 09, 2004 ] 将知识产权办公室 (IPO) 从执行秘书办公室移交给贸易和工业部 鉴于贸易和工业部 (DTI) 是主要的协调、促进、促进和监管机构政府行政部门在贸易、工业和投资领域的分支机构;鉴于,知识产权局 (IPO) 的成立是作为主要政府机构,负责监督和实施国家关于保护和执行知识产权的政策;鉴于,为了促进这些机构之间的政策和计划的协调,有必要将 IPO 置于 DTI 之下;鉴于 1987 年《行政法典》第 3 卷第 10 章第 31 (3) 节授权总统“将总统办公室下的任何机构移交给任何其他部门或机构 x x x”。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 GLORIA MACAPAGAL-ARROYO,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知识产权局 (IPO) 特此从执行秘书办公室,隶属于贸易和工业部。第 2 节. 与本行政命令不一致的所有命令、发布、规则和条例或其部分在此被废除或相应修改。第 3 节 本行政命令应立即生效。采用:8 月 9 日...
将知识产权办公室(IPO)从执行秘书办公室转移到贸易和工业部[行政命令编号第346章]pdf预览版将知识产权办公室(IPO)从执行秘书办公室转移到贸易和工业部[行政命令编号第346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