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OG。 No. 51, 8621(2004 年 12 月 20 日) 370,2004 年 10 月 12 日] 授权和批准国家政府根据第 32 号共和国法案第 32 条直接承担国家电力公司的部分财务义务。 9136,也称为“2001 年电力行业改革法案” 鉴于,根据 2001 年 6 月 8 日批准的第 9136 号共和国法案第 32 条,也称为“电力行业改革法案”(EPIRA),国家政府被授权直接承担国家电力公司(NPC)的部分财务义务,金额不超过两千亿比索(P200,000,000,000.00);鉴于,EPIRA 第 49 条同样规定,所有现有发电资产、房地产和所有其他可支配资产,以及 NBC 因贷款、发行债券、证券和其他债务工具而产生的未偿债务,均应转移至由电力部门资产和负债管理公司(PSALM Corp.)承担;鉴于,将 NPC 的资产和负债正式转让给 PSALM Corp. 需要根据各种贷款和财务协议征得 NPC 债权人的同意;鉴于,国民政府根据 EPIRA 第 32 条的规定直接承担 2000 亿比索 (P200,000,000,000.00) 的 NPC 财务义务,将有助于获得 NPC 债权人的同意;鉴于,国家经济和发展局 (NEDA) 委员会下属的发展预算协调委员会负责确定国家政府的财政计划,建议国家政府根据 EPIRA,直接承担NPC的部分财务义务,金额不超过两千亿比索(P2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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