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命令编号。 63, January 15, 1999 ] 根据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第 1464 号总统令经修正)第 104 节修改某些进口物品的名称和进口关税税率有必要暂时缓解国内产业遇到的困难;鉴于,危机引发的货币贬值需要采取一些行动来缓冲行业对低价进口激增的影响;鉴于,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第 401 节授权总统提高、降低或取消现有关税税率,以及修改关税名称;鉴于,虽然鼓励板坯和废钢免税进口将提高主要钢铁生产商的竞争力并使其能够与下游用户分享利益,但政府仍希望确保对热轧卷征收关税(HRC) 7% 的关税不会阻碍下游板材生产商的效率,因此,如果从 1999 年 7 月 1 日起,国家钢铁公司 (NSC) 的 HRC 产能利用率不能维持在至少 50% 的水平,热轧卷关税税率将降至3%;鉴于,《钢铁工业法》(RA 7103)规定,国家经济和发展局(NEDA)应向有关当局推荐合理的关税结构,以提高行业的生存能力,特别是进口原材料的关税税率,因此,NEDA 现在援引其特权,建议 DTI/BOI 作为行业发展的牵头机构,应认可低碳和高碳钢盘条的合法进口商/用户,他们将在进口方面享受此类关税优惠3% 关税税率的钢线材:现在,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约瑟夫·埃杰西托·埃斯特拉达,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第 1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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