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国内运费[行政命令编号。 213]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4年11月28日
officialgazette.com.ph [行政命令编号。 213,1994 年 11 月 28 日] 放松国内航运费率 鉴于,第 185 号行政命令于 1994 年 6 月 28 日发布,向新的运营商和投资者开放国内水运业,并尽量减少政府对国内航运业的干预和控制,以吸引更多自由市场竞争环境下的投资;鉴于,第 185 号行政命令仅放宽了船舶进入班轮航线的自由,但并未涵盖放松对国内运费的管制;鉴于,政府迫切需要放松对国内运费的管制,政府根据当时的公共服务委员会过时的商品分类规定此类运费,这被认为是过时且不切实际的;鉴于,国内航运业的供需将决定所提供/提供的航运服务的费率,正如目前在国际上广泛采用的那样;现在,因此,我,菲德尔·拉莫斯,菲律宾总统,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第 1 节。取消对通行率的管制。 – 通过率特此解除管制如下:一等和二等。 ——特此放开所有载客国内船舶的头等舱和二等舱票价;前提是此类住宿符合海事工业管理局(MARINA)规定的服务标准;前提是,至少百分之五十 (50%) 的船舶授权载客量应分配和预留给三等舱住宿,其费率应由 MARINA 规定。以旅游为导向的船只。 – 对于经旅游部 (DOT) 正式认证的旅游服务船舶,或服务于 DOT 确定的旅游优先线路/区域的任何类型/大小的客船,应免除分配其总数 50% 的要求三等舱住宿的乘客容量,因此,他们的通行费特此放松管制,除非运营商选择让他们的费率由 MARINA 合理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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