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第 1.2 节。 (B) 行政命令编号。 203,日期为 1994 年 9 月 27 日,“为国家政府的重大社会改革议程创建监督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第 1 号行政命令。 217]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4年12月20日
91 OG No. 8, 1113(1995 年 2 月 20 日) 217,1994 年 12 月 20 日] 修改第 1.2 节。 (B) 行政命令编号。 203,日期为 1994 年 9 月 27 日,“为国家政府的重大社会改革议程创建监督和执行委员会” 鉴于,社会改革议程 (SRA) 的实施需要基本部门和其他非政府部门的充分参与,根据其原则,通过在作为 SRA 执行机构的社会改革委员会中充分代表这些部门来实现赋予人民权力;鉴于,在 1994 年 9 月 27 日举行的社会改革峰会上,政府和基本部门同意建立伙伴关系以进行社会改革,政府同意扩大基本部门在社会改革中的参与和代表性。社会改革委员会;鉴于,为确保基础、劳工和商业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 (NGO) 获得更广泛和充分的代表性,有必要进一步定义和澄清 1994 年系列第 203 号行政命令第 1.2 b 节. 因此,我,菲德尔·拉莫斯,菲律宾共和国总统,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修改 1994 年系列第 203 号行政命令第 1.2 b 节,其中特别指定社会改革委员会的组成,内容如下: "b.9 非政府代表 基础部门十 (10) 名,每个部门一 (1) 名 (有组织的)劳工部门一 (1) 名; (1) 来自商业部门;一 (1) 来自非政府组织 (NGO)” 此外,特此包括以下规定:“c....
修改第 1.2 节。 (B) 行政命令编号。 203,日期为 1994 年 9 月 27 日,“为国家政府的重大社会改革议程创建监督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第 1 号行政命令。 217]pdf预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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