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第 2 号行政命令中规定的附加关税税率。 443,1991 年系列,按 5% (5%) 从价[行政命令编号。第475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1年08月15日
87 OG No. 42, 6167(1991 年 10 月 21 日) 475,1991 年 8 月 15 日] 降低行政命令中规定的附加税税率。 443, SERIES OF 1991, TO 5% (5%) AD VALOREM 根据经修正的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第 401 条赋予我的权力,我,菲律宾总统 CORAZON C. AQUINO,特此命令: 第 1 节。根据第 2 节的规定,根据 1991 年系列第 443 号行政命令对所有进口商品征收的附加关税特此从百分之九 (9%) 降至百分之五。分(5%)从价,但关税和海关法附件“A”中所列关税和海关法典第 104 节第 27.09 和 27.10 节税号 27.09 和 27.10 所涵盖的选定物品除外,这些物品应继续征收附加税百分之九 (9%) 从价。证券交易委员会。 2. 上述第 443 号行政命令关于免税进口的规定,以及据此发布的所有规则和条例仍然有效。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本行政命令应在其发布完成后两 (2) 天后生效,并保持有效,除非提前撤销或修改。 8 月 15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一千九百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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