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一个全国委员会来负责庆祝 1977 年 6 月 12 日菲律宾独立日第482章]
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行政命令编号。 482,1977 年 3 月 28 日] 创建一个全国委员会,负责 1977 年 6 月 12 日菲律宾独立日的庆祝活动 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我,菲律宾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特此创建负责庆祝 1977 年 6 月 12 日菲律宾独立日的全国委员会。委员会应由以下人员组成: 教育文化部长 主席 新闻部长 副主席 地方政府部长 社区发展成员自然资源部长 成员 预算专员 成员 总统少数族裔事务助理 成员 总统法律事务助理 成员 公共工程副部长 成员 劳工部副部长 国防部 副部长 贸易部副部长 成员旅游部成员 工业部副部长 成员 Manil 市长a 成员 国家历史研究所主席 成员 国家媒体制作中心主任 成员 菲律宾高校协会主席 成员 菲律宾退伍军人联合会主席 菲律宾妇女公民大会主席 青年代表小组成员 总统礼宾官员 成员 秘书 委员会应主席的召集召开会议,为履行其职能,可在必要时设立小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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