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行政命令编号。 426,1974 年 4 月 1 日] 成立一个全国委员会,负责 1974 年 6 月 12 日菲律宾独立日的庆祝活动 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我,菲律宾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特此创建负责庆祝 1974 年 6 月 12 日菲律宾独立日的全国委员会。委员会应由以下人员组成: 教育文化部长 主席 执行秘书 副主席 新闻部长 成员 地方政府部长和社区发展部成员 工业部长 成员 预算专员 成员 国家一体化专员 成员 公共工程部副部长 成员 劳工部副部长 成员 国防部副部长 成员 贸易部副部长 旅游部副部长 成员 市长马尼拉成员国家历史委员会主席成员主席t, 菲律宾高等院校协会成员菲律宾退伍军人联合会主席菲律宾妇女公民议会主席成员菲律宾商会主席成员青年组成员总统礼宾官员成员秘书 委员会应主席的召集召开会议,为履行其职能,必要时可设立小组委员会。委员会特此获授权呼吁政府的任何部门、局、办公室、机构或机构,包括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在履行其职责和职能时提供其可能需要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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