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向菲律宾武装部队军官支付危险关税[行政命令第 10 号] 131]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8年05月24日
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行政命令编号。 1968 年 5 月 24 日第 131 条 ] 授权向菲律宾武装部队官员支付危险税费对引信炸弹、地雷、鱼雷、诱杀装置和其他致命装置进行武装、解除武装或处置;准备或测试致命材料或装置,例如炸药、燃烧弹、毒气和放射性材料;测试新的和危险的设备;和水下爆破,使军事人员面临巨大的危​​险和风险;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根据经修订的第 1 号联邦法案第 90 条赋予我的权力,特此授权向官员支付额外工资(危险关税工资)菲律宾武装部队在根据国防部长规定的规则和条例执行危险任务时要求所有危险任务津贴的请求将包含对所执行危险任务的描述、所涵盖的期限和执行此类任务的地点由军官申请人的指挥官或负责人证明其已履行职责。危险税应相当于其各自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并应按月支付,但需视资金情况而定;但是,领取飞行工资或跳薪的人员无权获得危险值班工资。这撤销了 1961 年 7 月 10 日的第 437 号行政命令。于 5 月 24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 196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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