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向菲律宾武装部队现役军官支付服装津贴。第556章]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4年09月17日
[ 总统令编号。 556,1974 年 9 月 17 日] 授权向菲律宾武装部队现役军官支付服装津贴。鉴于,经修订的第 1 号联邦法案第 90 条,也称为国防法案,规定菲律宾武装部队军官和入伍人员的薪酬和津贴应按照行政命令或后续立法的规定;鉴于,根据第一号联邦法案第 90 条的规定,菲律宾武装部队所有军事人员的月工资和津贴标准已在适当的法律、行政命令或法令中规定;鉴于自 1935 年武装部队成立于该国的国防工作以来,军官和其他现役军事人员机构迄今尚未获得任何服装津贴,无论是实物还是现金;鉴于,由于其职责的性质,预计官员将始终穿着整洁、干净和体面的制服,其成本已大大增加,从而大大降低了他们的实得工资;现在,因此,我,FERDINAND E. MARCOS,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所有武装部队总司令的权力,并根据 1972 年 9 月 21 日的第 1081 号公告, 1973 年 1 月 17 日第 1104 号公告和 1972 年 9 月 22 日第 1 号一般命令,特此命令、授权和法令作为土地法的一部分,授予至少 360 的基本服装津贴比索(P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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