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行政命令编号。 153,1968 年 10 月 15 日] 成立工发组织事务国家委员会 鉴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工发组织)于 1966 年 11 月 17 日根据大会第 2152 (XXI) 号决议成立,作为一个自治机构联合国,负责 (a) 促进和协助工业发展以加速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以及 (b) 协调联合国与工业化有关的活动;鉴于,工发组织工业发展国际研讨会于 1967 年 11 月 20 日至 12 月 19 日在雅典举行,除其他外,建议设立工发组织国家委员会,以使与工业发展有关的各种公共和私营机构能够开会,协调他们的活动,并就有关 UNIDO 的问题向政府提供建议。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设立工发组织事务全国委员会,该委员会应根据本协议第 2 款行事,并准备研究,采取行动并采取后续措施,以促进促进和加速菲律宾工业化的协调一致行动。委员会由外交部长、国家经济委员会主席、工商部长、投资委员会主席、国家科学发展委员会主席和总统经济办公室主任组成.此外,应邀请菲律宾工业商会会长加入该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可以指定合格和有能力的代表代替他们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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