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菲律宾地名委员会[第 1 号行政命令]第473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1年08月25日
MOP, Bk 6 Pt.2, v.4, 242 [ 行政命令编号473,1951 年 8 月 25 日] 创建菲律宾地名委员会 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我,菲律宾总统 Elpidio Quirino,特此创建并组成一个名为菲律宾地名委员会的委员会。地名,由以下人员组成: 执行秘书 主席 人口普查和统计局局长 成员 公立学校局长 成员 土地局局长 成员 科学技术局局长 成员 邮政局长 成员 海岸和大地测量局局长成员 公共图书馆馆长 成员 委员会应在整个政府行政部门,特别是各部门、局和办公室发布的地图和海图上,统一使用地理命名法和正字法。对各司、局、办可能出现的地名悬而未决的问题,由其决定,并作为处理此类事项的标准权威,接受其决定。特此责成政府所有部门、局、办事处、机构和机构,包括其拥有或控制的公司,提供必要的协助,使本委员会能够开展其工作和活动,并为提请其下属的所有官员和雇员注意本行政命令的规定,以获取他们的信息和指导。该委员会的成员应无额外报酬服务。特此撤销 1939 年 2 月 28 日的第 189 号行政命令。在马尼拉市,今年 8 月 25 日,在我们的主年,一千九百五十一,和菲律宾独立,第六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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