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一个关于碧瑶寮屋问题的特别委员会[行政命令编号。 75]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7年07月14日
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行政命令编号。 75,1967 年 7 月 14 日] 就碧瑶寮屋问题设立一个特别委员会 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我,菲律宾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特此设立一个委员会来研究和制定设立碧瑶市内的寮屋搬迁地点,上述地点被排除在碧瑶城镇保留地之外,并根据公共土地法的规定处置,并颁布相关的规则和条例,由以下人员组成: 地区土地官员。 . . . . . . . . .主席 城市工程师。 . . . . . . . . . . . . . . .会员城市财政。 . . . . . . . . . . . . . . . . . .成员 总统住房事务助理的代表。 . . . . . . . . . . . . .成员 委员会可要求政府的任何部门、局、办公室、机构或机构提供其执行任务可能需要的协助。委员会应自本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总统提交报告。 7 月 14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1967 年。 (SGD.) FERDINAND E. MARCOS 菲律宾总统 由总统撰写:(SGD.) RAFAEL M. SALAS 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设立一个关于碧瑶寮屋问题的特别委员会[行政命令编号。 75]pdf预览版
设立一个关于碧瑶寮屋问题的特别委员会[行政命令编号。 75]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