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内保险公司的复兴提供资金,为此目的拨款,以及用于其他目的[行政命令编号107]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46年04月20日
MOP, BK 4, v.4,5,6, 189 [ 行政命令编号107,1946 年 4 月 20 日] 为国内保险公司的复兴提供资金,为此目的拨款,以及用于其他目的 鉴于许多国内保险公司由于太平洋战争而遭受重大损失,现在处于不利地位恢复运营,向债权人付款,并为投保公众提供保险便利;鉴于该国的经济重建计划要求通过恢复财务状况而重新开张的国内保险公司立即恢复营业;现在,因此,我,塞尔吉奥·奥斯梅亚,菲律宾总统,凭借菲律宾宪法和现行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条。特此支付三百六十万比索从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构成特别基金,该基金应指定为“国内保险公司康复基金”。该基金将用于购买根据菲律宾法律组织并现在存在的保险公司的优先股,并且该基金的该部分在本命令或此类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如此使用总统可以决定的较早日期,应归还国库的普通基金。秒。 2. 该基金应由联邦法案第 726 条第二节设立的金融复兴委员会管理。董事会应管理该基金,按照与本命令的目的不相抵触的条款和条件进行投资,并限制接受本命令特别基金援助的公司支付或发生的工资和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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