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3, v.4, 411 [ 行政命令编号390,1941 年 12 月 22 日] 颁布总统继任令并废除内政部 根据菲律宾宪法和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别是根据第 600 号联邦法案赋予我的权力七十一,我,MANUEL L. QUEZON,菲律宾总统,特此规定菲律宾总统的优先顺序和/或继任顺序,以防未能获得资格、撤职、终止权利、死亡,辞职或无法通过总统或总统和副总统或副总统选择履行办公室的权力和职责,因为案件为第6和第8条的目的.修改后的宪法第七条如下: 总统秘书 财政部长 国防部长 司法部长 农业和商业部长 公共工程和通信部长 公共教育部长 劳工部长 卫生和公共福利部长内政部特此废除,其所有局和办公室及其权力、职能、职责、记录、文件、家具、办公设备和财产应按照 1 月 1 日生效的第 660 号联邦法案的规定进行分配, 1942. 联邦第 68 号法案在此宣布无效。于 12 月 22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1941 年,菲律宾联邦,7 年。 (Sgd.) MANUEL L. QUEZON 菲律宾总统由总统介绍:(Sgd.) JORGE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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