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3, v.4, 170 [ 行政命令编号83,1937 年 1 月 11 日] 指定无定刑委员会担任赦免委员会 根据菲律宾宪法和法律赋予我的权力,我,菲律宾总统曼努埃尔·奎松,特此指定根据第 4103 号法案设立的不定判决委员会作为赦免委员会,其职责是审查或安排审查任何监狱中囚犯的监狱记录和历史未受《无期徒刑法》(经修订的第 4103 号法案)规定的菲律宾或流放地的人,并在确信任何囚犯已如此改过自新时建议赦免该囚犯被赦免后,他不会成为社会的威胁,也不会成为公共负担。在传递赦免的明智性和可取性时,委员会应考虑所犯的罪行、囚犯再次违法的可能性、他在狱中的行为以及以任何方式影响效果的所有其他事项囚犯的赦免可能对社会产生影响。 1 月 11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 1937 年和菲律宾联邦的第二年。 (Sgd.) MANUEL L. QUEZON 菲律宾总统 总统:(Sgd.) ELPIDIO QUIRINO 内政部长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指定无限期判决委员会作为赦免委员会[行政命令编号83]pdf预览版指定无限期判决委员会作为赦免委员会[行政命令编号83]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