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9号1/ 1 月 - 3 月 18 日 [ 海关备忘录订单号01-2018, January 16, 2018 ] 限制与海关总署进行交易的海关经纪人的授权代表/处理人的数量 通过:2018 年 1 月 4 日 提交日期:2018 年 1 月 16 日 一、目标 维护政府利益,确保通过限制其授权代表/加工商与海关局进行交易的数量来对报关行进行问责。二、范围 本命令应涵盖与海关局进行交易的所有报关行。三、修正本命令特此修正第 1 段。 7,C.二。 d。 2014 年 5 月 22 日第 11-2014 号海关备忘录令,标题为根据第 33-2014 号部门令向海关局 (BOC) 注册进口商和报关行的修订指南,内容如下:提交包含个人详细信息、照片和每个港口指定的三 (3) 名授权代表/处理人的签名样本,他们是唯一有权代表报关行与海关局进行交易的人员。如果报关行的交易量允许,可以允许额外的海关代表/处理者。必须向 AMO 提交附有个人详细信息、照片和样本签名的补充清单的相关信函请求,以获得专员的批准。”四。废除条款 任何与本指令或其任何规定相抵触或不一致的指令、规则或法规,均在此废除或作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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