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 MC NO. 2015-022 题为“实施关于开通机场巴士服务的第 2015-011 号部门令”[LTFRB 备忘录通函第 2015-023 号]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6日
(纳尔)卷。 26号3/ 2015 年 7 月 - 9 月 [LTFRB 备忘录通函第 2015-023 号,2015 年 7 月 16 日] 对 MC NO. 的修订2015-022 题为《关于开通机场巴士服务的部门令第 2015-011 号实施指南》 通过:2015 年 7 月 16 日 提交日期:2015 年 7 月 20 日 在董事会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资格预审会议上,商定了对 MC No. 2015-022 的以下修订,即:“II.路线“ xxx xxx xxx “分配单位的百分之五十 (50%) 应在选择通知后六 (6) 个月内和授予公共便利证书 (CPC) 之前可用。 xxx” “三。资格要求 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内容: 3. 财务能力资格 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内容: a) xxx xxx xxx b) 批准的有利于申请人的信贷额度,由国内通用或商业机构为拟议的公交车队提供资金Bangko Sentral ng Pilipinas 正式许可的银行; c) 批准的信贷额度加上申请人的净资产(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得出)的总和应不少于四亿两千万比索(Php 420,000,000.00);'d) xxx xxx xxx” MC No. 的所有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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