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5号1 / 2014 年 1 月 - 3 月 [ LTO 备忘录通函编号AVT-2014-1832,2014 年 2 月 21 日] 经修订的关于全新和其他机动车辆的销售报告和初始登记的规则和法规 采用:2014 年 2 月 21 日 提交日期:2014 年 2 月 25 日 请注意,行政命令号 AVT-2014 -024,经修订的全新和其他机动车辆销售报告和初始登记的规章制度,于 2014 年 2 月 15 日在一般发行的报纸上公布。因此,该等规定将在十五 (15) 天后立即生效于 2014 年 3 月 3 日或 2014 年 3 月 3 日发布。关于上述规定,特此命令所有区域办事处按照上述行政命令的规定提供必要的后勤和支持。特此授权我们的 IT 提供商为此目的转移工作站/服务器。所有先前的命令、通函和备忘录,以及与本通函不一致的任何相关发布或其中的部分,均在此被取代、废除或相应修改。为了您的指导和遵守。非常真诚地属于您,(SGD) ALFONSO V. TAN, JR。助理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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