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5号2 / 四月 - 2014 年 6 月 [ PNP 备忘录通函编号。 2014-009,2014 年 4 月 10 日] PNP 关于犯罪事件记录系统的备忘录通函 通过:2014 年 4 月 10 日 提交日期:2014 年 4 月 22 日 1. 参考:CPNP 的说明; E. O. 386 题为“建立国家犯罪信息系统;标准操作程序编号 2012-001 事件记录系统(在警察记事簿中记录事件报告的程序),日期为 2012 年 3 月 26 日; LOI 37/10(建立 PNP 优质服务车道作为示范警察局项目的组成部分)NAPOLCOM 第 92-39 号决议,题为“为执法支柱采用新的犯罪报告格式的决议”; RA 6975 日期为 1990 年 12 月 13 日,经 R.A. 1998 年 2 月 25 日的 8551;和 1991 年地方政府法规; 2. 理由:DIDM 在 2013 年对犯罪数据进行的验证显示,警察局一级的犯罪事件以及一些 PNP 省和地区办事处的扣分活动故意少报。另一个值得注意的观察是,投诉人或报告事件或犯罪的人必须经过繁琐的过程才能将他的投诉记录在警察记事簿中。大多数情况下,投诉人必须接受当值主任、服务主任、当值调查员,最后是首席调查员,甚至警察局长的几次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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