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5号2014 年 7 月 3 日 - 2014 年 9 月 [ DFA 部门命令编号。 10-2014 年,2014 年 7 月 30 日] 当地雇员雇用指南 通过:2014 年 7 月 30 日 提交日期:2014 年 8 月 4 日 A. 一般规定 第 1 节法律依据。第 7157 号共和国法或 1991 年菲律宾外交服务法第 24 条规定,“部长可授权使团长或主要官员为其各自的大使馆和领事馆任命外籍或当地雇员:但菲律宾公民应被优先考虑。但是,这些雇员不得被调到另一个国家,但可以从一个办公室分配到同一国家内的另一个办公室,该办公室最初由有关使团负责人酌情任命。”第 2 节目标。该命令旨在简化和促进外交服务岗位(以下简称岗位)所涵盖领域的员工支持服务的招聘、雇佣合同的制定、国际公认的劳工标准的实施和福利的应用以及其他相关事宜雇用当地雇用的人员。第 3 节。本地雇用的定义。 “当地雇员”是指邮政在所在国直接招聘的任何国籍的人员,根据所在国当地劳动法和相关规章制度,按照雇佣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提供员工支持服务并获得报酬国家和发布的外交部,以下简称外交部。第 4 节。...
雇用当地雇员的指导方针[DFA 部门令第10-2014]pdf预览版雇用当地雇员的指导方针[DFA 部门令第10-2014]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