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4号1 / 2013 年 1 月 - 3 月 [ CDA 备忘录通知编号2013 年 1 月 1 日,2013 年 2 月 7 日] 经修订的合作开发委员会组织、结构和运作指南第 I 部分总则第 1 节。标题。本备忘录通函称为“经修订的合作发展委员会(CDC)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指南”。第 2 节政策框架。 2.1 各级不同疾控中心的创建、组织、运作和职能应符合第 95 号行政命令 (EO 95) 题为“指定合作发展局 (CDA) 为牵头政府”的意图和目的合作促进、发展、监管机构并呼吁所有政府机构制定合作计划,以与合作发展局 (CDA) 进行协调,并用于其他目的”。 2.2 理事会的组织应体现和突出合作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伙伴关系和资源共享。 2.3 在此组织的各级理事会应作为合作、协商和协调的机制,以实施由所有政府部门、机构部门和机构与合作部门合作实施的各种合作计划和项目。 2.4 理事会不得开展与合作联合会、工会和培训机构的业务竞争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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