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保险的绩效标准[IC 通函 NO. 5-2011]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31日
(纳尔)卷。 22号2,2011 年 4 月 - 6 月 [ IC 通函编号。 5-2011, January 31, 2011 ] 小额信贷绩效标准 鉴于 2010 年 1 月 29 日,保险委员会与其他政府机构和私营部门实体合作,推出了小额信贷监管框架,详细说明了建立适当的政策和监管环境,促进私营部门更多地参与提供小额保险产品和服务;鉴于根据监管框架,保险委员会发布了第 01-2010 号保险备忘录通函,其中规定建立一套绩效标准,供保险公司、合作保险协会和互利协会提供小额信贷产品和服务(以下统称小额保险实体)进行评估和监控;鉴于,这套绩效标准应涵盖偿付能力和稳定性、效率、治理、客户对产品的理解、基于风险的资本、外展以及保险委员会认为对持续经营至关重要的其他领域小额保险行业的生存能力、增长和发展;鉴于该组绩效标准对于委员会、小额保险实体的管理层和其他相关方来说是必要的,以确定小额保险实体在提供小额保险产品和服务(定义见 IMC No. 01-2010)中的运营是否正在以可行和可持续的方式进行;因此,根据经修订的《保险法》第 414 条赋予专员的权力,特此公布以下内容: 1. 小额保险绩效标准(作为附件 1* 附于本通知中,并成为本通函的组成部分) 特此被采纳为小额保险行业基准,用于评估和评估从 2011 日历年开始的所有小额保险提供商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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