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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 4 号通函的修订359 以允许储蓄银行的常规银行部门投资于易于流通的外币计价债务工具[BSP 通告第 359 号。第707章]
相关行业
:
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
:
菲律宾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07日
(纳尔)卷。 22号2011 年 1 月 - 3 月 1 日 [ BSP 通函 NO.第 707 号,2011 年 1 月 7 日] 对第 2011 号通告的修订359 以允许储蓄银行的常规银行部门投资于易于流通的外币计价债务工具 货币委员会在其 2010 年 12 月 23 日的第 1843 号决议中批准了对 2002 年 11 月 29 日第 359 号通函的修订现在内容如下:“禁止通用/商业银行 (U/KBs) 和储蓄银行 (TBs) 的常规银行部门 (RBU) 购买代表菲律宾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债务人的债务票据的菲律宾债务票据,这些票据在暂停支付外债的期限。但是,它们可以投资或购买其他外币计价的债务工具,但须遵守适用的规则和法规,特别是在风险管理方面:前提是 TB 的 RBU 只能投资于定义的易于销售的外币计价债务工具根据银行监管手册 (MORB) X501.3 小节和外汇交易监管手册 (MORFXT) 第 72 节。”本通函应在官方公报或一般发行的报纸上公布后十五(15)个日历日生效。通过:2011 年 1 月 7 日 货币委员会:(SGD.) AMAND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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