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提交所得税申报表和/或年度信息申报表,包括遗产和信托[BIR 收入条例 No. 2-2011]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1日
(纳尔)卷。 22号1,2011 年 1 月 - 3 月2011 年 2 月 1 日,2011 年 3 月 1 日] 个人提交所得税申报表和/或年度信息申报表,包括遗产和信托部分 1. 背景。 – 颁布本条例是为了规定纳税人按照其依法申报收入的义务提交的申报表。第 2 节范围。 – 根据 1997 年《国家国内税收法》(税法)第 6 (H)、51 (A) (1)、51 (A) (2)、51 (A) (3) 和 65 节的第 244 节),经修订,特此颁布本条例,以规定某些个人公民(包括遗产和信托)、居民外国人和非居民外国人提交所得税申报表(ITR)和/或年度信息申报表(AIR)在菲律宾从事贸易或商业活动。第 3 节. 向 AIR 提交 ITR。 – 从 2010 纳税年度开始,法律和现有文件要求提交 ITR 的个人、遗产和信托应与 AIR 一起提交上述 ITR(BIR 表格第 1705 号 – 附件“A”*)。上述个人、遗产和信托应在 AIR 中包括此类收入,需缴纳最终预扣税,以及经修订的税法第 32 (B) 条规定的总收入除外。无需提交所得税申报表或有资格进行替代申报的个人可以出于贷款、出国旅行要求等目的提交 ITR。...
个人提交所得税申报表和/或年度信息申报表,包括遗产和信托[BIR 收入条例 No. 2-2011]pdf预览版
个人提交所得税申报表和/或年度信息申报表,包括遗产和信托[BIR 收入条例 No. 2-2011]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