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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报告
根据部门第 NO. 号令实施燃油标识计划的规范化。 2009 年 12 月 21 日 43-09 日[中国银行海关备忘录令编号4-2010]
相关行业
:
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
:
菲律宾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29日
(纳尔)卷。 21 第 1 号/ 2010 年 1 月 - 3 月 [ 中国银行海关备忘录订单号4-2010,2010 年 1 月 29 日 ] 根据部门令第 29 号实施燃油标记程序的规范化。 2009 年 12 月 21 日 43-09 日 根据 2009 年 12 月 21 日第 (DO) 43-09 号部门命令,特此发布以下指示,以修订 CMO 16-08,这是 DO 23-07 下燃料标记计划的实施条例,经 DO 06-08 修订。第 1 节. 覆盖范围 - 除了 CMO 16-08 中关于试点实施燃料标识计划的港口外,本命令还应覆盖进口柴油和煤油的港口,无论是否已缴纳关税和税款。部分 2. 目标 - 2.1 正确识别和跟踪在不缴纳关税和税款的情况下进入菲律宾的煤油和柴油,无论是合法免费进入和/或免税进入菲律宾,还是非法进入菲律宾。 2.2 堵住煤油、柴油最初未缴纳税款进入国内,最终转入国内市场或用于其他需要缴纳税款的煤油、柴油的税款泄漏。 ; 2.3 提供必要的工具和证据,以起诉未为引入国内市场的煤油和柴油缴纳适当关税和税款的当事人。第 3 节. 管理规定 - 3.1 以下内容应按照现行规则由财政部指定的官方标记代理标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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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CMO NO. 的修订04-2014 题为“根据 DOF 部令第 2 号令向海关总署 (BOC) 认证进口商和海关经纪人的政策、指南和程序”。 12-2014”[海关备忘录订单号02-2018]
执行第 1 号行政命令的规则和条例133[中国银行海关备忘录命令编号。 3-2001]
根据第 2 号行政令,将海关总署风险管理组改制为风险管理办公室。 836, S. 2009[中国银行海关行政令第 2009 号6-2009]
出版部门令的全文17-2013 日期为 2013 年 4 月 11 日的财政部[BIR 收入备忘录通函编号。 37-2013]
执行第 1 号行政命令的临时指南363,日期为 1997 年 10 月 9 日,由菲律宾总统发布[DENR 备忘录命令编号。 98-04]
2010 年 1 月 29 日对 CMO 4-2010 的补充说明和部门命令编号。 2010 年 6 月 25 日 18-2010 号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油强制性标识的通知[中国银行海关备忘录第29-2010]
执行第 2 号行政令736[中国银行海关备忘录令号34-2010]
财政部 - 税务局现代化办公室向海关局官员的详细信息[中国银行海关备忘录第9-2013]
根据 DOF 部令第 4 号向海关局 (BOC) 认证进口商和海关经纪人的政策、指南和程序12-2014[中银海关备忘录令号04-2014]
对第 3.2 节关于根据海关备忘录第 1 号操作规定提交非正式进口条目的修正案79-90[海关备忘录订单号25-2002,2002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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