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和自然资源 (NER) 职能继续/分阶段移交给地方政府部门 (LGUS) 的指导方针2010-07]
(纳尔)卷。 21 第 1 号/ 2010 年 1 月 - 3 月 [ DENR 行政命令 NO. 2010 年 7 月,2010 年 3 月 12 日] 环境和自然资源 (NER) 职能持续/分阶段移交给地方政府单位 (LGUS) 的指南 根据第 7160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 1991 年地方政府法典)和执行第 444 号命令(“指导对行政部门的运作和组织进行战略审查,并为可能受到行政部门职能和机构合理化影响的政府雇员提供选择和激励措施”),发布了以下指南。部分 1. 政策声明。保障地方政府的自主权是国家的政策。确保权力下放/权力下放有助于提高地方政府单位的绩效和社区生活质量也是国家的政策。为贯彻落实这些政策,国土资源部应根据地方政府的吸收能力,不断向地方政府单位下放权力。第 2 节目标:评估地方政府部门根据地方政府法规和相关的环境和自然资源部实施规则和条例执行下放环境和自然资源 (ENR) 职能的进展情况;制定计划/计划,以继续下放除已下放的其他 ENR 职能;并且,通过机构能力建设和组织发展计划为地方政府部门在 ENR 下放职能方面创造有利环境。部分 3. 支持 ENR 功能持续下放的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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