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 2009 年年度报表(互惠协会)[IC 通函编号12-2010]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2日
(纳尔)卷。 2010 年 4 月 21 日 - 2010 年 6 月 [ IC 通函 NO. 2010 年 12 月 12 日,2010 年 3 月 12 日 ] 提交 2009 年年度报表(互惠协会) 特此发布以下指导方针: 1. 应签署并宣誓显示 MBA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的年度报表由总裁、首席运营官/总经理、秘书、司库、精算师和总会计师提交; 2. 年度报表应使用法定尺寸的证券纸(8 ½ x 14 英寸),使用 Times New Roman 字体大小 #12 或 Arial 字体大小 #10。每份年度报表均应附有附件 A* 中列举的文件; 3. 应遵守规定的年度报表空白表格每一页的准确格式、栏目和脚注说明; 4. 还应提交年度报表的电子版及附件; 5. 提交的文件不完整的年度报表不视为完全符合要求; 6. 申请费为一万五千比索 (P15,000.00) 请在 2010 年 4 月 30 日或之前提交您的 2009 年年度报表以避免罚款。 (SGD.) SANTIAGO JAVIER RANADA 保险专员 * 文本可在 U.P. 国家行政登记处获取Law Complex, Diliman, Quezon City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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