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许可证的自动重新验证 (LTO) [FDA 通告编号。 2010-006]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9日
(纳尔)卷。 2010 年 7 月 3 日 - 2010 年 9 月 [FDA 通告第 21 号] 2010-006, March 09, 2010 ] 营业执照自动重新验证 (LTO)这些许可证仅在 2010 年内到期。自动更新申请应不早于运营许可证 (LTO) 所反映的有效期前三 (3) 个月接受。更新的 LTO 应符合以下标准: 1. 至少经营 1 年 2. 没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违规产品 3. 最新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不早于 2008 年4. 按要求有以下有效合同协议: 4.1 与收费制造商签订的制造协议 4.2 厂房/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4.3 仓库(如果单独位于) 5. 必须在 2009 年进行过检查,以前没有重大或关键过去一年中发现的缺陷 6. 拥有现有的质量手册和/或 GMP 手册和/或食品安全和/或 HACCP 手册 7. 拥有有效的产品注册证书(如果适用) 8. 更新的现场信息必须没有变化( SIF),如果适用,特此建议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本办公室第二监管处提交以下文件。 1. 续费意向书及正式收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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