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个分享已故捐赠者器官的国家计划[DOH 行政命令第2010-0019]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3日
(纳尔)卷。 2010 年 4 月 21 日 - 2010 年 6 月 [ DOH 行政命令编号2010-0019,2010 年 6 月 23 日 ] 建立一个分享已故捐赠者器官的国家计划 I. 基本原理 移植可以改善和延长需要器官置换的患者的生命。器官移植的传统来源是已故的捐赠者,即遭受严重不可逆脑损伤的人,而身体的其他部分几乎保持完整和“健康”。然而,长期缺乏已故器官供体,一直阻碍着移植的广泛应用。供需失衡导致需要求助于其他移植来源,例如活体捐赠者。活体捐献者的器官捐赠,尽管是一种崇高的慈善行为,但一直受到许多道德问题的困扰,不幸的是,它本身被滥用,并在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世界许多地区受到商业主义的污染。虽然卫生部 (DOH) 最终通过 AO No. 2002-0124 和 AO No. 2008-0004-A 解决了这一情况并建立了减少器官出售和保护活体肾供体的机制,但尚未给予已故供体器官移植足够的关注。虽然基于国家肾脏和移植研究所 (NKTI) 的人体器官保存工作 (HOPE) 自 1983 年以来一直在运作,但菲律宾的死者捐赠率一直低于每年每百万人口 1 人。 2008 年关于器官贩运和移植旅游的伊斯坦布尔宣言强烈鼓励各国政府与卫生保健机构、专业和非政府组织合作,采取适当行动增加死者器官捐赠,消除对死者器官捐赠的障碍和阻碍,制定立法和创建移植基础设施,以实现每个国家已故捐赠者的潜力(2008 年伊斯坦布尔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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