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经修订的 DOH 行为准则[DOH 行政令第 1 号2009-0004]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4日
(纳尔)卷。 20 NO.2 / 四月 - 2009 年 6 月 [ DOH 行政命令 NO. 2009-0004, March 04, 2009 ] 通过经修订的 DOH 行为准则 I. 背景 行为准则是​​确保政府服务效率、透明度和问责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标是在执行公务时建立原子能机构自己的行为标准。它还澄清和加强了关于不道德行为和腐败行为的法律规定,因此有助于管理反腐败斗争。行为准则的制定和实施是诚信发展行动计划 (IDAP) 的一部分,这是总统反贪委员会 (PAGC) 与国家政府机构(包括卫生部)、局和地区合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办公室。制定和采用特定机构的行为准则是​​十 (10) 项 IDAP 可交付成果的一部分。尽管 DOH 官员和员工遵守公务员委员会 (CSC) 法律和规则以及其他有关人事/行政问题的适用法律的规定,但直到 2006 年底及以后,管理层才开始起草 DOH 定制的行为准则不仅是为了遵守 PAGC 的指令,而且也是为了打造一种打击腐败的工具或机制,并加强其员工队伍的诚信文化。通过发布行政命令 (AO)、部门命令 (DO)、部门备忘录 (DM) 等,制定和实施了多项政策。成立了一个项目团队来审查这些发布并将其合并为一 (1) 个 DOH 定制代码根据现行的 CSC 法律和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执行和协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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