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使用中行付款凭证的“绿色副本”或所有者副本作为编码的依据[LTO 备忘录通函编号VPT-2010-1413]
(纳尔)卷。 2010 年 10 月 4 日至 12 月 21 日 [ LTO 备忘录通函编号VPT-2010-1413,2010 年 10 月 19 日] 根据 BOC、BIR、LTO 之间的协议备忘录 (MOA),暂停使用 BOC 付款证书的“绿色副本”或所有者副本作为编码基础、PNP-TMG 和菲律宾汽车制造商协会 (CAMPI)、卡车制造商协会 (TMA)、摩托车开发计划参与者协会 (MDPPA) 和菲律宾汽车协会 (PAA) 的成员;上述制造商/进口商向 LTO 出示付款证明 (CP) 的“绿色副本”足以开始机动车的注册程序,而该 CP 的原件应由BOC 在五 (5) 个工作日内到 LTO。为遵守 MOA,负责对 CP 数据进行编码的 LTO 中央办公室的支付证书编码单元 (CPEU) 接受 CP 的绿色副本进行编码,然后在正式收到原始 CP 后验证数据由中国银行在五 (5) 个工作日内发送。由于 LTO-BOC 互联互通项目已经启动并且它实际上已经停止传输 BOC 支付证书的原始副本,CPEU 将停止接受“绿色副本”或“所有者副本”作为编码基础。为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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