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0 NO.1 / 2009 年 1 月 – 3 月 [ COA 通告编号2008-003,2008 年 12 月 24 日] 暂停实施菲律宾政府会计准则 (PGAS) 和经修订的菲律宾政府会计科目表 (PGCA) 根据委员会协调 PGAS 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的计划根据 COA 2006 年 1 月 31 日第 2006-006 号决议颁布的 PGAS 和 2008 年 1 月 29 日 COA 通函第 2008-001 号规定的 PGCA 修订版,特此暂停实施,直至新标准集颁布。使用修订后的 PGCA 转换其账户的政府机构应: - 将所有账户的余额转换为实施规定修订后 PGCA 的 COA 通告 2008-001 之前使用的会计科目表; - 使用上述账户编制 2008 年的试算表、财务报表和其他报告。采用电子新政府会计系统 (e-NGAS) 的机构应继续使用其中嵌入的会计科目表。本通函未涉及的案件应提交本委员会政府会计部门(GAS)解决。本通知即时生效。采纳日期:2008 年 12 月 24 日(新加坡元) REYNALDO A. VILLAR 主席(新加坡元) JUANITO G. ESPINO, JR。专员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暂停执行菲律宾政府会计准则 (PGAS) 和经修订的菲律宾政府会计科目表 (PGCA) [COA 通告编号2008-003]pdf预览版暂停执行菲律宾政府会计准则 (PGAS) 和经修订的菲律宾政府会计科目表 (PGCA) [COA 通告编号2008-003]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