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11, v.5, 578 [ 行政命令编号242, 1991 年 10 月 21 日] 批准向国家政府转让菲律宾航空公司 (PAL) 的某些普通股和负债根据 1986 年 12 月 8 日修订的第 50 号公告,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共和国”)目前正在实施的私有化计划: 鉴于,菲律宾航空有以下未偿外汇债务,以下简称“外币债务”: (a) 在巴黎俱乐部重组计划下与共和国作为双边协议中的承担债务人的债务; (b) 欠菲律宾中央银行(以下简称“CBP”)的与短期贸易相关债务有关的债务,以及 CBP 在巴黎俱乐部下作为双边协议中的承担义务人承担的债务; (c) 在菲律宾航空公司的重组协议中,以共和国为担保人欠商业银行的债务。鉴于,鉴于菲航截至 1991 年 3 月 30 日的净资产为负,有必要通过取消上述菲航的外币义务来进行财务重组;鉴于,根据 1985 年 6 月 11 日第 1961 号总统令并经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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