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舍规章制度[BAI 行政令第 10 号14, S. 2004]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4年06月11日
(纳尔)卷。 15 号2004 年 10 月 3 日至 4 日 - 2004 年 12 月14, S. 2004, June 11, 2004 ] 犬舍规则和条例 第 1 节。基本政策和目标 - 根据共和国法案 8485 的第 2 节,即“1998 年动物福利法案”,并为了制定规则,关于犬舍和其他类似机构的注册和认可的规定和程序,包括它们的运营/管理,特此发布以下内容,以供所有相关人员参考和指导。动物福利委员会和动物福利司通过的动物基本自由如下: - 免于口渴、饥饿和营养不良; - 免于身体不适和疼痛; - 免于受伤和疾病; - 遵循基本行为模式的自由; - 免于恐惧和痛苦 第 2 节。术语定义 - 2.1 动物福利司是动物工业局 (BAI) 的一个部门,其目标是在菲律宾实施动物福利准则。 2.2 犬舍是指任何设施、土地场所、棚屋、谷仓、建筑物、拖车或其他用于饲养家犬以进行繁殖、维护、饲养和训练的结构或区域住房。出于监管目的,一个犬舍应饲养至少 6 个月及以上的狗 20 只或更多。 2.2.1 初级围栏是指用于将动物限制在有限空间内的任何结构或装置,例如房间、围栏、跑道、笼子、隔间、笼子(见第 7 节)2。...
犬舍规章制度[BAI 行政令第 10 号14, S. 2004]pdf预览版
犬舍规章制度[BAI 行政令第 10 号14, S. 2004]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