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RA 退休人员可以提取以美元计价的定期存款的利息收入[PLRA 第 4 号决议。 37 年代。 2003年]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3年10月07日
(纳尔)卷。 14 号2003 年 10 月 3 日至 4 日 - 2003 年 12 月 [ PLRA 决议编号。 37 年代。 2003 年,2003 年 10 月 7 日] PLRA 退休人员被允许提取其以美元计价的定期存款的利息收入“特此决议,批准管理层的建议,即允许 PLRA 退休人员提取利息收入1037 号行政命令实施细则和条例第 2 条规则 VIII 修改如下: 规则 VIII. 金融存款系统 xxxxx 第 2 节. 利息收入 -退休人员在银行的美元存款或账户应以美元支付给退休人员。进一步决议,准备与 PLRA 入围银行的现有协议备忘录 (MOA) 的附录以反映上述修订。批准。通过: 2003 年 10 月 7 日 (SGD.) SAIDAMEN B. PANGARUNGAN 公司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 S 动态生成系统(E-Lib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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