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9号2 / 四月 - 2008 年 6 月 [ DENR 行政命令编号2000 - 62 年,2000 年 7 月 25 日] 修订的土地处置和记录管理指南 根据第 192 号行政命令,并与该部以连贯一致的方式加快土地处置活动的当前主旨相一致,改进现行的土地处置制度行政产权程序,促进土地使用权的稳定性,以补充政府的粮食安全计划,现发布以下指南,以供有关各方指导和遵守: A. 关于调查的实施 1. 重新审查所有已批准的地籍图,并确定所有土地分类 (LC) 地图是否已正确绘制,以确定处置区域是否属于可转让和可处置 (A 和 D) 土地。 2. 根据 DENR 备忘录通函第 14 号,1994 年系列,加快取消或恢复在林地和其他保护区内发现的地籍地块。 3. CENR 官员应在发布调查授权或命令之前审查所有相关文件公共或政府土地。 4. 根据 1990 年 8 月 13 日的 DAO 第 72 号和 1990 年 11 月 2 日的第 72-1 号,所有涉及土地的公告,无论是世袭的还是公有的,都应通过 DENR-LMB 进行绘图/验证。 5. 区域调查部门应定期更新地籍图,以反映正确和当前的测量模式。这将分别反映在 PENRO/CENRO 级别的统一投影地图和基础/控制地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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