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肉类和肉类产品进口规则的行为处以行政罚款[DA 行政令第 3 号] 31, S. 2000]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0年08月14日
(纳尔)卷。 11 NO.3 / 七月 - 九月。 2000 [ DA 行政命令编号。 31, S. 2000, August 14, 2000 ] 对违反肉类和肉类产品进口规则处以行政罚款 鉴于 1998 年系列第 14 号行政命令要求签发兽医检疫证明(进口许可证)由农业部作为肉类产品有效进口的条件;鉴于,Loida's General Merchandise 在 2000 年 7 月的某个时候从加拿大进口了一个集装箱的机械去骨鸡肉;鉴于,农业部严格执行其进口规定非常重要,特别是因为这些规定会影响保护环境和公民健康所必需的检疫要求;鉴于,农业部必须坚持法治,为公众树立榜样,并通过对违反法律和规则的人提起诉讼,对类似的违法行为起到威慑作用,在这种情况下,LOIDA'S百货;因此,现在,我,EDGARDO J. ANGARA,农业部长,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除根据现行活牛进口法律和规则已经实施的规定外,特此处以 5 次行政罚款LOIDA 的一般商品上的十万比索(Php 500,000.00); LOIDA'S GENERAL MERCHANDISE 被指示不迟于本通知发出后七十二 (72) 小时内向农业部出纳处支付罚款。指示农业部的有关办公室严格监督和执行该命令,LOIDA 的一般商品的遵守是解除动物工业局局长 Teodoro A. 2000 年 7 月 18 日信函效力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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