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加工肉类进口规定处以行政罚款[DA 行政令第 10 号29, S. 2000]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0年07月31日
(纳尔)卷。 11 NO.3 / 七月 - 九月。 2000 [ DA 行政命令编号。 29, S. 2000, July 31, 2000 ] 对违反加工肉类进口规定处以行政罚款 鉴于 1998 年系列第 14 号行政命令要求签发兽医检疫证明(进口许可证)由农业部作为肉类产品有效进口的条件 鉴于,88 Mart Duty Free, Inc. 从中国上海马菱食品有限公司进口了四十四 (44) 个集装箱的马菱猪肉午餐肉2000 年 5 月和 6 月的某个时间;鉴于,农业部严格执行其进口规定非常重要,特别是因为这些规定会影响保护环境和公民健康所必需的检疫要求;鉴于,农业部必须维护法治,为公众树立榜样,并通过对违反法律和规则的人提起诉讼来阻止类似的违法行为,在本案中,88玛特免税店;现在,因此,我,EDGARDO J. ANGARA。农业部长,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对 88 MART DUTY FREE, INC. 处以 100 万比索 (Php1,000,000.00) 的行政罚款。指示 88 MART DUTY FREE, INC. 将罚款支付给不迟于本通知发布后七十二 (72) 小时内向农业部出纳员提交。 88 MART DUTY FREE, INC. 指示农业部相关办公室严格监督和执行该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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