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9号1998 年 10 月 4 日 - 12 月 [ BSP 通告编号。 171, August 29, 1998 ] 银行空头或超卖外汇头寸的限制 请注意,根据 1998 年 8 月 26 日货币委员会第 1214 号决议,目前对银行空头或超卖外汇头寸的限制为特此解除其未减值资本的20%。该限制的取消是临时性的,须在本通函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审查。然而,银行多头(超买)头寸的限额仍为其未减值资本的 5% 或 1000 万美元,以较小者为准。本公告修改了 1997 年 7 月 31 日的第 137 号通知,并立即生效。采用:1998 年 8 月 29 日(新加坡元。) GABRIEL C. SINGSON 州长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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